氏族是公有的,集體耕種,平均分配。
二、奴隸社會(夏商-春秋晚期)
井田制,千耦合雲起。
商鞅變法承認私人占有土地的合法性,允許土地自由買賣,促進了地主經濟的發展。
第三,封建社會
以私有制為主體的各種土地所有制。
第四,近代以來
(1)清末民初(1840—1924)
封建土地所有制占主導地位(截至1952)。
(2)國民革命時期(1924—1927)
耕者有其田(口號)
1927黨的八七會議和井岡山革命根據地的建立,是大革命失敗到土地革命戰爭興起的歷史性變革。
(3)十年對峙(1927—1937)
1931土地革命,農民土地所有權。
(4)抗日戰爭時期(1937—1945)。
(1)根據地建設——大生產運動(抗日戰爭時期抗日根據地軍民領導的以自給自足為目標的大生產自救運動);由軍隊開墾土地。
(2)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付租減息。
(5)解放戰爭時期(1945—1949)
1946《關於清理減租減息的請示》將減租減息改為沒收地主土地,分給農民。
1947《中國土地法大綱》,耕者有其田。
第四,新中國成立後,
1950土地改革
封建土地所有制→農民土地所有制,按勞分配。
(B) 1953-1956,用於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農民土地所有權→集體所有權,平均分配。
(3)1958之後
人民公社“壹大公”,大規模集體所有制,平均分配。
(四)改革開放以來
1978家庭承包制(經濟體制改革、產業結構調整)
大型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按勞分配。
擴展數據:
中國古代土地制度的變遷軌跡,從土地國有為主的公有制,到土地私有制為主的私有制。
地主不斷兼並土地,使國家所有的土地和農民所有的土地日益萎縮,直至發生嚴重的社會危機。社會腐敗,賦稅沈重,農民受壓迫受剝削,謀生困難,從而激起社會動蕩,農民起義,推翻封建統治,推翻原有土地所有權,使土地制度再次回到原點。
然後,新壹輪的地主所有制開始不斷吞並土地,直到農民不堪重負,再次舉起大義推翻現在的統治。這就是秦漢以來不斷上演的土地制度變遷軌跡。土地制度的變遷與朝代的興衰密切相關。
歷史無法改寫,但歷史留下的經驗值得反思。新時期,土地制度改革進入深水區,現行土地制度的優勢被削弱。本文回顧和總結了中國土地制度變遷的歷史,以期對未來的土地改革有所啟示。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國土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