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打架前雙方約定不追究責任是無效的。打架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協議違反法律的,協議無效。
2.《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如何處理打架的派出所
1,派出所會安排法醫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2.鑒定為輕微的,公安機關將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3.鑒定結果為輕傷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無論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4.民事賠償的範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
以上是邊肖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打架前雙方約定不追究責任是無效的。打架本身就是違法的。協議違反法律的,協議無效。如需法律幫助,歡迎讀者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