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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後進派出所的過程

兩個人打架後公安局的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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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取保候審。2.取保候審的決定。3.執行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執行時,公安機關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責令其簽名或者蓋章,並告知其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

雖然兩個陌生人可能會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發生難以用言語表達的爭執,但也只能選擇打。這時候如果影響了社會秩序,公安局可能會因為別人報警而及時制止,防止事態變得嚴重。然而,公安局有處理這種情況的固定程序。那麽,兩人打架後公安局的處理程序是怎樣的呢?

兩個人打架後公安局的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1.邀請雙方到派出所,分別詢問,通過詢問大致了解事情的前因後果;如果雙方都沒有受傷,教育後就放了;如果壹方受傷,另壹方未受傷,召集兩個人壹起商量醫療、賠償等善後事宜;

2.記下談話和談判的內容,請雙方核對並確認簽字;如果壹方或雙方都是未成年人,派出所會通知家長過來領人;如果雙方都是成年人,教育後釋放;受傷人員涉嫌刑事犯罪的,應當送看守所羈押。

註意事項:

1,只有起訴到法院鑒定後才能作為法律賠償的有效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要增加殘疾賠償金和殘疾輔助器具。派出所會先調查事件的具體情況,打架的具體原因,當事人的受傷程度,周圍東西的損壞程度。

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損壞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情節輕微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進行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糾紛處理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毆打或者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根據辦案程序的規定,雖然公安局有權對打架的兩人進行處罰,但其處罰的方式和力度必須經過法定程序判斷後才能做出,否則超越其權限或規定的處罰就會成為公民不滿的根本原因。以上是法圖小編的內容。法律地圖有在線律師。如有疑問,歡迎隨時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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