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為構成洗錢罪:
(壹)提供資金賬戶;
(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有價證券或者證券;
(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
(四)協助資金匯出境外;
(五)以其他方法隱瞞或者掩飾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只要拿出足夠的證據證明他是在沒有任何主觀目的的情況下被誘導、欺騙、幫助他人洗錢的,就不承擔刑事責任。洗錢罪是我國刑法規定的嚴重犯罪,壹旦犯下將受到嚴懲。大學生初入社會,由於社會經驗不足,容易上當受騙。大學生要加強法律意識,多學習法律常識,通過了解洗錢犯罪的性質、犯罪分子常用的伎倆、參與洗錢需要承擔的責任等,規避犯罪風險。在大學生中,留學生非常容易成為洗錢的受害者。因為留學,犯罪嫌疑人會聯系留學生,進行小額貨幣兌換。壹般來說,留學生私下換錢是很常見的,既方便又省錢。也有很多做外匯生意的中國人。最近有報道說留學生因為私自兌換賬戶被凍結,甚至被請到派出所。更有甚者,他們被指控洗錢。在此也要提醒正在留學的大學生,私自兌換外匯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容易涉及洗錢等犯罪,被騙的風險也很高,不要貪圖方便和便宜,從而付出遭受經濟損失甚至留下犯罪記錄的代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九十壹條洗錢罪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收入及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沒收上述犯罪所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提供資本賬戶;
(二)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或者證券;
(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
(四)跨境轉移資產;
(五)以其他方法隱瞞或者掩飾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