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教育權?年滿6周歲的兒童應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接受法律規定期限的教育。學校和老師不能隨意開除學生。?
2.學習權:學生在義務教育階段享有在校學習的權利。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不得以任何借口隨意侵犯或剝奪學生的學習活動或使用儀器設備。?
3.公平評價權:學生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有權獲得教師和學校對其學業成績和道德品質的公平評價,並客觀真實地記入學生成績檔案,畢業時獲得相應的學業成績證書和畢業證書。?
4.個人權利?
身心健康權:保護學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
人身自由權:學校和老師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搜查學生,不得禁閉學生。?
人格尊嚴權:學校和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尊嚴,不允許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5.隱私:學校和老師有義務保護學生與公共利益無關的隱私、不願意或不方便的信息或生活領域不被他人知曉。?
6.產權?
財產所有權:所有權人依法對其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繼承權:依法無償取得死亡公民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的權利。?
接受者的權利:接受他人禮物的權利。?
二、大學生的義務:
1,遵紀守法;?
2.遵守學生行為規範,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3.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4.遵守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制度。
大學生應該遵守的行為準則
第壹,誌存高遠,信念堅定。
第二,熱愛祖國,為人民服務。弘揚民族精神,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團結。培養與人民的深厚感情,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增強社會責任感,願意為祖國和人民做貢獻。
第三,努力學習,自強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學;認真學習,嚴謹求實;積極實踐,勇於創新;珍惜時間,學業有成。
第四,遵紀守法,弘揚正氣。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依法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尊重誠實正直,公平正派;敢於並善於同各種違法違紀行為作鬥爭。
5.誠實守信,嚴於律己。履行諾言,知行合壹;遵守學術規範,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抄襲;自尊自愛,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聯網;自覺抵制色情、賭博、毒品等不良誘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