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現行的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和公證員管理規則及相關法律法規,代理人應具備以下資質:
壹是有委托人或被授權單位的書面授權,或在合同中約定代理範圍和期限;
第二,妳需要具備壹定的資質和相關技能;
三、代理人按代理人數可分為獨家代理人和普通代理人。保險、股票、稅務、訴訟等代理是專屬代理。
代理人應當積極行使代理權,履行勤勉謹慎的義務。代理人只有積極行使代理權,盡到勤勉謹慎的義務,才能實現和保護委托人的利益。首先,代理人要努力工作,盡到註意義務。在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自由代理中,代理人必須盡與處理自己事務時相同的註意義務;在有償代理中,代理人應當履行善良管理人的註意義務。其次,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應根據委托人的指示進行代理活動。因為代理的後果由委托人承擔,委托人可以根據客觀情況隨時向代理人發出指示,代理人有遵守委托人指示的義務。代理人不遵守委托人的指示構成代理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受托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三,代理人應當履行報告和保密義務。代理人不履行職責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依照《民法通則》第六十六條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代理人應當從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出發,努力在對被代理人最有利的情況下完成代理行為。判斷代理人是否行使代理權以維護被代理人利益的標準因代理人的類型而異。對於委托代理來說,標準是是否符合委托人的主管利益;對於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標準是是否符合被代理人的客觀利益。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