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是買受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基礎上達成的協議。
借款合同是經濟合同的壹種形式。即貸款人將款項交付借款人使用,借款人按照有關規定將壹定數額的款項及其利息返還給貸款所確定的相互權利義務關系人。
第壹,購房貸款合同和購房合同丟失。貸款合同丟了怎麽辦?
1.借款人可以去開發商或者房管局重新復印壹份。如果借款人在銀行抵押前丟失了借款合同,借款人有必要聲明合同無效。三個月後,他可以持相關證明申請解除已經簽訂的合同,然後再與開發商簽訂新的合同。
2.如果申請貸款買房是公積金貸款,沒有購房合同原件,借款人還可以提供當地房屋交易中心蓋章的信息證明。
是的。
二、購房合同遺失補辦:
1.如果買的是現房,按照我國現行規定,房屋買賣合同必須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才能有效成立。未登記,房屋買賣
法律不保護同樣的東西。所以,如果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法律上就消除了不慎丟失的隱患,只需要補辦丟失的材料即可。
2.如果買的是拍賣行,沒有進行不動產登記,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查詢。根據《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屬於預售。
3.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手續。諸如
如果已經辦理了產權登記,自然就不用擔心合同和收據丟失帶來的隱患。
綜上,是邊肖關於借款合同是否與購房合同相同的相關回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是出賣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買賣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條壹般包括貨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格、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條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的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標的物的,依照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百九十八條* * *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受領標的物單證的義務,並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