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具的保函不需要公證。但是,公證協議的法律效力高於壹般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處申請公證。
申請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處提交;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等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七條申請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處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歸檔。
二、保證的法律責任
(1)保證人的責任。在壹般保證貸款合同糾紛中,保證人的法律責任是代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義務。
(2)抵押人的責任。抵押擔保合同糾紛中,借款人未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日期履行還款義務的,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人喪失對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3)出質人的責任。質押借款合同糾紛中,借款人未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日期履行還款義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押動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或者兌現、轉讓質押權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出質人喪失對質押財產的所有權或處分權,或喪失債權、股東權和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這個問題的答案如上。我國法律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不需要公司出具保函,但公證協議的法律效力高於壹般協議。具體規定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