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的背景是什麽?壹個13歲的女孩,做了壹張70W款子的畫的合同。當然這幅畫包括很多部分,有壹個要求就是這幅畫不能有任何商業價值,只能讓這個人看到。很多人覺得這個規則本身就比較奇怪。後來這個人的父親也出現了,說他不在乎這70萬,但是如果對方不還,他會想別的辦法。這件事也引起了很多網友的評論,因為很多人認為當金額達到70萬元時,就應該有壹定的警惕性。畢竟是未成年少女,但同時也有人認為up主創作的幾幅畫最後都要無條件歸還。很遺憾,他們這麽長時間的努力工作卻沒有得到報酬。
未成年人大量約稿可以退款嗎?答案是肯定的,尤其是在新法的情況下。如果女孩走的是法律規定的途徑,錢也可以提取。但是,也正是因為他們可以退出,也引起了網友的思考。如果壹些成年人打著未成年人的幌子,打賞後要求再次返還,這樣的事情會更多,被打賞方的損失應該如何界定?
壹些稿件接收人的現狀,所以現在壹些up主非常抵觸接收未成年人名單,因為我看到過壹些社交平臺,未成年人打賞後其實是可以要回來的,但是有些平臺已經分離了,未成年人要的時候全部由up主補上,這就導致up主有壹定的經濟損失。我個人覺得很不合理,包括很多人覺得如果壹個成年人打賞,最後說是他的孩子出的錢,這個界限應該怎麽界定?不能單方面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
接稿人很難避免接未成年人的單子。總不能每次接單都視頻認證吧?那麽還能有更好的政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