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傷治療由單位先行墊付的醫療費用有哪些?工傷治療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藥費、藥費、醫藥費全額報銷。住院夥食補助:住院天數×出差夥食補助標準×70%(社保繳納)。交通費用:據實發生(社保繳納)。帶薪停工工資:本人工資×帶薪停工期(以勞動局鑒定為準)(公司支付)。護理費:住院天數×當地護理標準(單位支付)。所謂先行賠付,就是經營者不在的時候,消費者可以向市場舉辦者進行賠償,然後市場舉辦者再向經營者追償。只要消費者的理由正當、充分,市場舉辦者就應該站在消費者壹邊——即使經營者就在身邊,如果無法實現賠償,市場舉辦者也應該想盡壹切辦法要求經營者進行賠償。如果不是,主辦方有義務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滿足其索賠要求。也就是說,當消費者不能從應當承擔實質性義務的經營者處獲得賠償時,可以向相關的第三人主張賠償,然後第三人可以向應當承擔實質性義務的經營者追償。有充分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或者第三方不支付的,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先行支付。《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壹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第四十二條工傷由第三人造成,第三人未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辨認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工傷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2]11號第七十五條按照《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令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5),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壹)社會保險登記證明。(二)工傷認定決定;(3)預付書面申請材料;(四)省、自治區、直轄市派出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工傷待遇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申請先行支付的,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壹)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證明;(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出具的用人單位拒繳的證明;(三)工傷認定決定;(四)工傷職工或者近親屬墊付書面申請材料;(五)省、自治區、直轄市派出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第七十六條根據《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第三人申請先行支付,第三人未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認定第三人的,業務部門應當對以下資料進行審核: (壹)工傷認定決定書;(二)職工或其近親屬墊付書面申請材料;(三)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等材料;(4)無法認定第三方為肇事逃逸或暴力傷害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材料;(五)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供的第三方不予支付的證明材料;(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先行支付的信息材料;(七)省、自治區、直轄市派出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對於工傷職工來說,申請工傷認定是向公司要求賠償的壹種方式,需要受害方提供書面申請材料。壹般公司因為沒有責任而不願意賠償,但是有些責任公司會按照規定先行賠償,只是符合壹些特殊情況比如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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