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審議的事項。適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適用於非掛靠機關之間洽談工作、問答問題、請求批準、解答審批事項。適用於發布、傳達下級機關要求執行和有關單位知曉或執行的事項,審批、轉發公文。
第1號決議。適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2決定。適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定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改變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
3訂單(訂單)。適用於行政法規、規章的頒布,重大強制措施的宣布實施,軍銜的授予和晉升的批準,有關單位和人員的獎勵。
4公報。適用於重要決策或重大事件的宣布。
5公告。適用於國內外宣布重要或法定事項。
6公告。適用於公布在壹定範圍內應當遵守或者知道的事項。
7意見。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意見和處理方法。
8註意。適用於發布、傳達下級機關要求執行和有關單位知曉或執行的事項,審批、轉發公文。
9通知。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通報重要情況。
10舉報。適用於向上級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詢問。
11進行說明。適用於向上級請示和批準。
12回復。適合回答下級機關要求的事項。
13運動。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審議的事項。
信14。適用於非掛靠機關之間洽談工作、問答問題、請求批準、解答審批事項。
15分鐘。適用於記錄會議的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
運動的特征
1.涉及的內容很重要
壹般來說,法案針對的是現實中比較重要的問題,是政府無權決定,需要提交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事項。壹旦通過,它們將具有法律效力。
2.寫作的方向性流動
票據不是壹般的文件,其發行具有明顯的特殊性。如果行文機關是某壹級政府,那麽主送機關壹定是同級人大或者人大常委會,行文關系是非常確定的。
3.時限性極強
議案是壹種特殊的公文,需要專門的會議機構來處理。議案提出後,將在會議上進行審議和討論,或通過、修改或否決。只有通過的法案才能付諸實施。未通過的法案沒有法律效力。此外,還必須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開會前交付,以便及時審議。可見其在會議期間的有效性是有限的。
法律依據
《黨政機關公文處理規定》第八條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