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為人實施了盜竊車內財物的行為;
2.車內財物價值較大,達到盜竊“數額較大”的標準,或者行為人多次盜竊的;
3.行為人的行為侵犯了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認定盜竊罪的標準如下: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1000至3000元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從3萬元至10萬元起步。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從30萬元到50萬元不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要素:
1,對象元素。盜竊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所有權包括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這裏的所有權壹般是指法定所有權,但有時也有例外;
2.客觀要素。客觀上,行為人具有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所謂盜竊,是指行為人違背被害人的意誌,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給自己或者第三人(包括單位);
3.主要元素。主體為壹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均可構成。
4.主觀因素。主觀上表現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綜上所述,盜竊車內物品的立案標準是盜竊數額或者物品數額達到1000元,構成盜竊罪。盜竊罪的起點為1000至3000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最嚴重的判無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持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