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不開車是不是壹種尋釁滋事?妳會受到懲罰嗎?
另壹輛車是否構成尋釁滋事,要看具體情況。壹般只會構成危險駕駛罪和交通肇事罪。其他車會被處罰。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是危險駕駛罪。
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如何防止其他車的行為
養成經常看車內後視鏡的習慣。高速時,後車的狀態有時比前車更重要,因為後車的處理方式直接決定了妳應該加速還是減速。所以在高速上,壹定要養成看後視鏡,了解後面情況的好習慣。當妳離超車很遠的時候,妳應該開始瞟壹眼後視鏡,看看高速上有沒有插上的車。接近超車準備加大油門時,反復確認右側後視鏡。如果高速上有車插電,減速讓行。如果沒有,趕緊超車。
三、其他車發生交通事故怎麽處理?
事故發生後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事故責任由交警根據當事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程度進行劃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傷者改變現場的,應當註明地點。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不能立即撤離現場的,應當及時報告執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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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壹)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客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眾安全的。
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上述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