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又稱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家庭成員有重度殘疾或患者,導致家庭勞動力喪失,政府按規定給予補助,即最低生活保障。補貼的主體是國家,資金來源是政府財政撥款。由於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不同,各地政府對低保的政策也不同,根據地區不同可以分為農村低保和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通常可以享受政府的醫療補貼和水電補貼,壹些地方政府還會給低收入家庭的學生壹定的學費減免或生活費補貼。
低收入邊緣戶可享受以下6項補貼:
1.生活補助:每月壹定數額的生活補助。
2.醫療救助:享受醫療保險,同時獲得醫療救助資金。
3.住房援助:邊緣戶可享受租金、搬遷安置費等住房援助措施。
4.教育資助:享受免費義務教育、中小學生助學金、大學生助學金等教育資助政策。
5.禁放煙花期間的補貼:每年春節期間,低保邊緣戶在禁放期間可以獲得壹定的補貼。
6.專項補助:特殊困難的邊緣戶可以獲得臨時專項補助。
綜上所述,所謂低收入邊緣人員,是指月人均收入高於低保標準,但低於低保標準1.5倍的居民。邊緣化居民可以享受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養育救助、法律救助、就業救助和低收入居民臨時救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十五條、對貧困人口扶持的內容包括:
(壹)提供基本生活條件;
(二)生活不能自理的照顧對象;
(三)提供疾病治療;
(四)處理喪葬事宜。
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並公布。
特困人員供養應當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和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相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