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與債權人約定以車輛抵押擔保債權的,在簽訂質押合同時,債權人無異議的,已簽訂的質押合同依法成立有效。車輛屬於可以抵押、質押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登記條例
第二十二條機動車所有人以機動車作為抵押的,應當在登記地車管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註銷抵押登記。
第四十二條申請機動車質押登記或者解除質押,應當由機動車所有人和典當行共同提出,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明和憑證:
(壹)機動車所有人和典當行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對提交的證件、憑證進行審核,並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批註質押備案或者解除質押備案的內容和日期。
2.如果車輛登記證丟失了,還能把車抵押出去嗎?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汽車抵押合同。因此,雙方依法訂立汽車抵押擔保合同的,經雙方簽字確認後即可成立並生效。
所以,如果妳只是約定了壹個汽車抵押合同,而抵押權人並沒有主張拿到登記證,那麽妳就可以自然抵押汽車,對抵押的效力沒有任何其他影響。
但是約定汽車抵押時,抵押權人不取車,沒有證件,實際上會承擔更大的風險,所以大多數人不願意抵押。畢竟妳沒有汽車登記證,也無法確定自己是否是車主。因此,為了避免影響汽車順利抵押,建議先補辦汽車登記證書。
機動車登記證書遺失、滅失或者損壞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補發。
並且在申請補發登記證時,應當準備以下材料:
1,機動車號牌更換、更新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更換機動車登記證書必須提交《被盜機動車查詢表》;
4.機動車登記證書換發的,應當提交原機動車登記證書;
5.委托代理人辦理業務的,還應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按規定不允許更換機動車登記證書)。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知道,根據《機動車登記條例》的規定,機動車可以抵押或者質押,所以如果車主與債權人約定將車輛抵押,但簽訂了質押合同,如果雙方沒有異議,質押合同就合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