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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人可以直接出售抵押物嗎?

是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實現抵押權的,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約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不能就實現抵押權的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或者變賣抵押物。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抵押期間抵押物可以出售嗎?

(1),抵押物在抵押期間壹般不可出售。《民法典》規定,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同意代為清償債務以消滅抵押權的除外。抵押權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轉讓所得價款應當提前向抵押權人清償或者提存。

(2)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時,應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物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清償債務或者將轉讓所得價款提前交存抵押權人。轉讓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備註:綜上所述,抵押權人可以直接出售抵押房產。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實現抵押權的,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約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具體情況建議妳參考相關法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百壹十條* *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實現抵押權的,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約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定。

_取消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不能就實現抵押權的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或者變賣抵押物。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第四百壹十四條同壹財產抵押給兩個以上債權人的,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按照下列規定清償:

(壹)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登記時間確定清償順序。

訂單;

(二)抵押前已登記未登記的賠償;

(三)抵押未登記的,按債權比例清償。

對於其他可登記的擔保權益,前款的規定適用於清償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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