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查找外國法律的途徑有:
1,由當事人提供;
2、由與我國簽訂司法協助協議的締約另壹方的中央機關提供;
3.由中國駐該國使領館提供;
4、由該國駐華使館提供;
5.中外法律專家提供。
如果不能通過上述途徑確定,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對於無法查明外國法律的情況,各國有什麽看法?
國家找不出外國的法律,主要有以下幾種想法:
1,直接適用國內法。
2.推定外國法律與國內法相同,因此適用國內法的規定。
3.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或者抗辯。
4.應適用與本應適用的外國法律相似的法律。
5.應適用壹般判例。
6.輔助連接理論。
簡而言之,在中國查明外國法律的途徑有:當事人提供;由與中國簽訂司法協助協議的締約另壹方的中央機構提供;由中國駐該國使領館提供;由該國駐華大使館提供;中外法律專家提供。如果通過上述途徑無法確定外國法律,則適用中國法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十條
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外國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者行政機關確定。當事人選擇適用外國法律的,應當提供該國法律。
外國法律不能確定或者本國法律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