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黃牌有效期為三年。黃牌的電動車屬於超標電動車(比如最高時速和自身重量超標)。規定超標電動車開出黃牌後只能使用3年,3年後不允許上路行駛。
三輪車載人處罰條款。詳情如下:
1、三輪車載人處罰標準是警告或罰款五元至五十元;
2.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三輪車超載處罰:
1、公路客運車輛超過額定乘員載客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2、超過額定乘客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3.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4、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5.有前兩款行為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直至違法狀態消除。
駕駛證年審需要的資料如下:
1,提交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或者團級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員身體狀況證明;
3.駕駛員需提交3張壹寸照片;
4、在車管所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綜上所述,電動車黃牌有效期為三年。黃牌的電動車屬於超標電動車(比如最高時速和自身重量超標)。規定超標電動車開出黃牌後只能使用3年,3年後不允許上路行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壹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標誌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或者汙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沒收、扣押機動車號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