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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相關法律存在哪些缺陷?

2005年,中國在電子商務政策和法律環境建設方面取得了很大進展。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和多部委出臺了促進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法律,加強宏觀指導,營造發展環境,實施優惠政策,提供全方位服務,促進了我國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

壹、2005年中國電子商務政策法規建設情況

1.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了電子簽名法。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壹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以下簡稱《電子簽名法》),並於2005年4月6日起施行。《電子簽名法》的頒布標誌著我國電子商務法的發展進入了壹個新的階段。

《電子簽名法》不僅是我國信息化領域的第壹部法律,也是《行政許可法》頒布實施以來,信息產業和信息化領域第壹部以立法形式設定的行政許可。電子簽名法通過確立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規範電子簽名行為,維護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從法律制度上保障了電子交易的安全,促進了電子商務和電子政務的發展,為電子認證服務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律環境,為我國電子商務安全認證體系和網絡信任體系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礎。

我國電子簽名法的起草經歷了征求意見稿、草案和終稿三個階段。整個起草過程也是對電子簽名這壹新型認證技術加深理解的過程。

1998,在《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範法》頒布兩年後,聯合國開始起草《貿易法委員會電子簽名示範法》。每年2月和9月在維也納和紐約討論《電子簽名示範法》的起草工作,參與國從最初的十幾個逐漸擴大到80多個。中國從65438年到0999年開始跟蹤聯合國電子簽名的立法工作。當時,外經貿部派代表團參加了有關會議,並根據中國電子商務的發展情況,提出了《示範法》的起草意見。2002年6月24日,65438+,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簽名示範法》正式通過。我國學者在更廣的範圍內對電子簽名進行了深入的研究。經過多年的跟蹤和深入研究與爭論,電子簽名在現代社會政務和商務活動中的重要作用已逐漸被各界人士所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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