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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法的主體是什麽?

電子商務法調整的對象不同於壹般商法調整的對象。電子商務法調整的對象主要是進行電子交易的交易者、範圍提供者和監管者。所以我給妳介紹壹下電子商務法這門學科及其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妳解決相應的問題。

1.電子商務法的主體是什麽?

電子商務法的主體是指電子商務交易者、電子商務服務提供者、電子商務認證機構和電子商務監管者。電子商務是指借助信息網絡技術,以商品交換為中心的商務活動;也可以理解為在互聯網、內網、增值網上以電子交易的形式進行交易活動及相關服務的活動,是傳統商業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網絡化、信息化;以互聯網為媒介的商務活動都屬於電子商務的範疇。

電子商務法調整的對象,有學者認為是以數據電文為交易手段形成的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關系;有學者認為是應用戶要求,由電子設備遠程提供的處理(包括數據壓縮)和存儲數據的有償服務;貿易法委員會認為在商業活動中使用的數據電文形式的任何種類的信息。

在關於電子商務的指令中,歐洲聯盟將其規範的範圍界定為所有通過電子手段遠程提供的付費服務,通常是應特定服務提供商的個別請求。

壹般認為,電子商務中的任何交易都包括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物流壹般還是通過傳統的流通渠道(可以直接通過網絡傳遞的產品和服務除外),所以這部分可以通過傳統的民商法來調整。資金流動包括支付、轉移、交換等過程,涉及電子貨幣、電子支付、電子轉賬等,需要制定新的法律法規進行調整。

信息流應是電子商務法的主要調整對象,包括電子合同、安全認證、網絡內容提供者和網絡服務提供者的責任、網絡知識產權保護等。這部分應該是電子商務法的核心。

二、電子商務法的內容

(1)數據電文法律制度。內容包括:數據電文的概念和效力、數據電文的發送和接收、屬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推定規範等。

(2)電子商務合同法律制度。內容包括: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的爭議解決機制。

(3)電子簽名法律制度。內容包括:電子簽名的概念和應用,電子簽名的歸屬和完整性推定,電子簽名的使用和效力等。

(4)電子認證法律制度。內容包括:認證機構的設立與管理,認證機構的運作規範與風險防範,認證機構的責任。

三、電子商務法的法律責任

1,消費者遭受人身傷害,法律責任在電子商務法中有嚴格規定。

2.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應當依照電子商務法、侵權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3.平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4.根據《電子商務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如果電商平臺不能提供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聯系方式等信息,也要承擔先行賠付的責任。

平臺未盡到上述義務,根據《侵權責任法》等法律規定構成共同侵權的,與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電子商務法的主體是指電子商務交易者、電子商務服務提供者、電子商務認證機構和電子商務監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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