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店轉讓的轉讓費意味著什麽?
店鋪轉讓費是指在店鋪租賃期限內(未到期),取得房東同意後,租客與房東之間的剩余租賃期限。
連同租戶的裝修、最初購買的設備和業務項目(貨物、特許經營許可費和其他無形資產),它們將被轉移給下壹個租戶。
向下壹個租戶收取的超過應付租金的費用就是轉讓費。
該法律規定:
如果房子沒有裝修(或者沒有裝修費用由租客承擔),沒有設備(租客最初購買的設備),或者沒有經營項目(意思是租客沒有留下經營項目),壹般不會產生轉讓費。
但是,如果新租戶急於尋找店鋪,他們可能願意支付比租金更多的費用,這也是店鋪轉讓費。
店鋪轉讓費或店鋪轉讓費是轉讓店鋪使用權的壹次性費用(技術上是分期交付)。
似乎它的意圖是為了彌補上壹家因轉讓而遭受的損失。
壹般是原租客向繼任租客收取,涉嫌“非法在家當二房東”。也有房東收的。
收費的高低,主要取決於原租戶和後繼租戶對店鋪本身盈利能力的理解,以及市場供求關系。
在壹些繁忙的門店,因為人多,周轉費高,而在壹些偏遠的門店,因為人少,周轉費低,甚至不需要。
目前法律法規沒有明文規定可以介入此事。壹般理解,這是商業活動中“壹個願打壹個願挨”的問題。
只能由轉讓方和繼承方自己討價還價決定:要不要轉讓費,交多少轉讓費。
正確的做法是邀請店家三方協商談判。談判是有壹些技巧的。
事情談妥後,壹定不要忘記和對方簽訂書面轉讓協議,和業主簽訂新的店鋪租賃合同。
註:查詢並監督業主應辦理的店鋪租賃許可及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