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別人全額賠償,妳可以把損壞的東西給他,因為所有的損失或者妳貨物的全部價值都已經得到了賠償。妳沒什麽可損失的,所以他可以讓妳把損壞的物品給他送過去。
2.侵犯他人財產的,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以其他方式計算財產損失。
3.侵犯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按照被侵權人所受的損失給予賠償;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侵權人從中獲得利益的,按照所獲得的利益予以賠償;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侵權人與被侵權人未能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故意破壞會構成犯罪嗎?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壞、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本罪。
2.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犯罪行為通常是由壹些現實原因引起的。
綜上所述,行為人可能是出於對財物所有人的報復心理,或者是嫉妒心理,或者是其他類似的有針對性的心理態度,破壞財物,造成所有人財產損失才是他的犯罪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四條
侵犯他人財產的,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財產損失。
第187條
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成的,補償費壹次性支付;壹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被侵權方有權請求相應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