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執行董事符合以下要求:
根據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具備大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具有履行非執行董事職責所必需的至少五年的法律、經濟或其他工作經驗;
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非執行董事的主要職責是1。戰略方向作為“局外人”,非執行董事可能比執行董事對影響公司及其經營環境的外部因素有更清晰或更廣泛的理解。
因此,非執行董事在戰略形成中的正常作用是提供創造性和知情的貢獻,並在審查首席執行官和執行團隊設計的目標和計劃時充當建設性的批評者。
2.監控績效非執行董事應負責監控執行管理層的績效,尤其是在實現既定公司戰略和目標方面取得的進展。他們在任命、必要時罷免執行董事以及繼任規劃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3.薪酬非執行董事亦負責厘定執行董事的適當薪酬水平。
在大公司,這是由薪酬委員會完成的,以確保有壹個獨立的程序來確定執行董事的薪酬。
4.通信公司及其董事會可以從外部聯系和意見中受益。因此,非執行董事的壹個重要職能可以是幫助企業和董事會與潛在有用的人和組織建立聯系。在某些情況下,非執行董事將被要求對外代表公司。
5.風險非執行董事應確保財務信息的完整性以及財務控制和風險管理系統的穩健性和可防禦性。
6.審計董事會的責任是確保公司通過真實和公正地反映其行為和財務業績,正確地與股東開立賬戶,並定期和嚴格地監控必要的內部控制系統。無論是否成立正式的審計委員會(由非執行董事組成),非執行董事在履行這壹職責中發揮著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