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安案件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派出所調解處理。調解不成或壹方拒絕調解的,可依法對雙方進行罰款、拘留;
2、雖然沒有傷害,但只要有毆打行為就是違法的,壹般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沒有受傷的情況下,壹般是調解;
3.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關於打架鬥毆的相關法律規定,是否因糾紛或其他原因在打架鬥毆中拘留打人者,應根據具體情況判斷,也要根據是否造成人員人身傷害來判斷;
4.壹般打人方不會拘留打人者,不會對受害人造成人身傷害;對受害人造成人身傷害的,會拘留,拘留時間長短視情節輕重而定。聚眾鬥毆的拘留通常持續14到37天。
聚眾鬥毆罪的認定標準;
1.聚眾鬥毆罪與因民間糾紛引起的聚眾鬥毆或結夥鬥毆的界限,主要表現在後者不具有流氓行為的動機和目的,不屬於流氓活動。在聚眾鬥毆或者鬥毆過程中,犯故意傷害罪(含輕傷、重傷)、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以構成犯罪的認定;
2.聚眾鬥毆罪與聚眾擾亂公共場所和交通秩序罪的界限不同,犯罪的動機和目的也不同。尋釁滋事罪以流氓罪為基礎,在進行各種流氓活動時擾亂公共秩序,後壹種犯罪則是基於某種個人動機和目的,以聚眾鬧事為手段,威脅國家機關或有關部門,以滿足個人要求。犯罪形式不同。聚眾鬥毆罪可以聚眾實施,也可以自行實施,後兩罪只能聚眾實施;
3.聚眾鬥毆罪與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的界限。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這說明,在聚眾鬥毆活動中,壹旦造成他人重傷、死亡,將按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這是對犯罪的壹項改造性規定。
綜上,打架不調解,就起訴到法院。報警,警察會調查此案。如果受害人已經輕傷,對方可能會被判故意傷害罪。如果只是輕傷,需要行政拘留,不需要調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損壞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情節輕微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進行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