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對方應該被控酒駕,情節嚴重的,也涉嫌危險駕駛。具體責任需要交警部門認定。確認後如對責任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復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和其過錯的嚴重程度,認定當事人的責任”,確定交通事故責任,確認其行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嚴重程度;根據各方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認不同的交通事故責任。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明確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罰款數額由當地人民法院審理。
所以對方要負全責。
擴展數據
世界衛生組織2008年的事故調查顯示,約50%-60%的交通事故與酒後駕駛有關,酒後駕駛已被列為交通事故的主要死亡原因。
在中國,每年因酒駕引發的交通事故有數萬起;超過50%的致命事故與酒後駕駛有關。2010年8月,十壹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首次審議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醉酒駕車或被判刑。
其中,“將酒駕、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定為犯罪”引發熱議。2010年8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其中“醉駕、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定為犯罪”引起廣泛討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壹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壹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臨時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