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是所有的稅收征收管理法。
開戶依據:
第十九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帳簿,根據合法有效的憑證記賬、核算。
如果不設立賬戶,稅務核查的依據: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納稅額:
(壹)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需要設置會計賬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而未設置賬冊的;
(三)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絕提供納稅信息的;
(四)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不全,造成賬目審計困難的;
(五)因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又未按照稅務機關責令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
(六)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
處罰的依據:
第六十條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罰款:
(壹)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保存會計賬簿或者保存會計憑證及有關資料的;
(三)未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方法、會計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全部銀行賬號的;
(五)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壞、擅自更換稅控裝置的。
補充回答:
根據《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應對其銷售的商品(主要指食品)進行購銷臺賬,以備工商、衛生部門查驗。未建帳或未按規定建帳的,工商、衛生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稅務機關要求妳所有的經營活動都要建賬,是為了更好的實施查賬征收,目前還沒有效果。
工商和衛生部門要求建立食品購銷臺賬,以加強食品安全管理。
兩個概念
希望我的回答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