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對外國入境人員的具體隔離措施全國各地也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1.疫情防控有單獨檢疫要求的城市是香港:需要在指定酒店隔離21天。
2.澳門:按衛生主管部門要求在指定場所接受醫學觀察14天的人員,應接受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管理;按照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21天的人員,必須接受至少7天的自我健康管理。
3.北京、沈陽:集中隔離14天。期滿後繼續進行7天居家或集中隔離,期滿後再進行7天健康監測。
4.廣州:10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期間,隔離政策變更為集中隔離21天。核酸采樣檢測頻率調整為1、2、5、7、14、17、19、21天;10、210後,與廣東省其他城市壹樣,在14天集中隔離觀察後,繼續進行了7天不限制外出的社區管理。
6.上海:
14天集中隔離觀察後,繼續進行7天社區健康檢測。此外,在隔離觀察和社區健康檢測時,需要進行6次核酸檢測。深圳、廈門、天津:14天集中隔離觀察後,繼續開展7天居家健康觀察。
7.重慶:將實施集中隔離14天。期滿後繼續在家隔離7天。期滿後,進行為期7天的社區健康監測。從外地進入重慶並能提供接觸隔離和核酸檢測證明的,可進行7天居家隔離和7天自我健康管理。
二、全國大部分省份實施“14+7”隔離措施,即嚴格實施14天的集中隔離觀察,然後繼續實施7天的居家健康監測措施。這些具體省份是福建、廣東(除廣州、深圳)、河南、山東、四川、雲南、安徽、湖南、遼寧(除沈陽)、浙江、甘肅、廣西、貴州、黑龍江、湖北、河北、吉林、江蘇、山西、海南。
三、江西省陜西省實施21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隔離,雖然各地對隔離或居家醫學觀察或監測的具體要求不同,但都要求入境人員積極配合,最大限度減少疫情的感染和傳播。
法律依據:
關於進壹步做好入境人員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核酸檢測相關工作的通知
1.入境人員在登機前應按照民航局、海關總署和外交部關於持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登機旅客的公告進行核酸檢測。各地要繼續落實入境人員核酸檢測和轉移管理要求,確保人員入境後按照規定進行轉運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2.對已完成遠程核酸檢測的入境人員,具備封閉交通管理、居家隔離(有獨立房間和衛生間)條件並能進行精準社區控制的,可在自願的基礎上實施“7+7”和“2+1”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入境人員在入境口岸接受海關核酸檢測後,在入境地隔離7天,自費進行核酸檢測(原則上在進入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後的第五天)。檢測結果為陰性者可在家隔離7天,隔離期滿後自願自費進行1次核酸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