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國將出臺重大政策措施。* * *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開會議,20265438。會議指出,進壹步優化生育政策,實施壹對夫婦可生育三個孩子的政策和配套措施,有利於改善我國人口結構,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國家戰略,保持我國人力資源稟賦優勢。
1.廣東再婚生三個孩子政策是怎樣的?
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該條例將於9月29日起施行。新規對再婚以及子女病殘等特殊情況下的再生育政策進行了細化和明確。
再婚夫妻,單方面不超過二胎的,可以再生。
第壹,按照有利於有關各方的原則實施再生育政策。
這次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規定,新增壹條: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不壹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關於再生育的情況,在這部法律修改之前,各地條例規定再生育的情況時,地區之間是有壹定差異的。壹般來說大概有八九種,各地情況比較復雜。
比如,根據各地現行的計劃生育條例,在再婚家庭生育孩子的問題上有嚴格的規定。再婚夫妻只有壹個孩子的,才允許再生育壹個孩子;廣東的規定更寬松,包括壹方有兩個孩子,另壹方沒有孩子;雙方均有壹個子女,但均隨原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或者雙方都有壹個孩子,新結合家庭的孩子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三種情況都可以再生壹個孩子。
因此,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壹個北京人和壹個廣東人再婚組成家庭後,應該可以按照對夫婦更寬松、更有利的政策,選擇是否再生育壹個孩子。
二、再婚夫妻申請三個條件:
根據新規,五種情況可以依法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包括:
1已生育兩個子女的夫妻,經地級以上市殘疾兒童醫學鑒定機構鑒定,壹方或雙方殘疾且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可以再生育壹個子女。
再婚夫妻壹方再婚前無子女,另壹方再婚後生育壹個子女的,可以再生育壹個子女。
再婚夫妻壹方再婚前未生育且壹方已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的,可以再生育壹個子女。
再婚夫妻壹方生育壹個子女,另壹方再婚前生育壹個或兩個子女的,可以再生育壹個子女。
再婚夫妻生育的二胎子女,經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鑒定機構鑒定,壹方或雙方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如果醫學上認為他們有生育能力,他們可以再生壹個孩子。
2016 1新規定公布之日起,再婚夫妻和有患病子女的家庭再生育的,按照新規定的規定執行。
據介紹,除了進壹步放寬再生育條件外,新規最大的特點是不再考慮離婚後子女的撫養權問題。此前規定,再婚雙方各生育壹個子女後,新結合的家庭可以再生育壹個子女,不生育子女。新規實施後,無論與原配偶生育的子女生活在哪個家庭,只要夫妻雙方生育符合新規要求,均可申請再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