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處罰行為人妨礙交通?
妨礙、阻撓交通警察的常見處罰為初次違法,情節輕微,積極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積極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的,給予警告;再次違法的,視為普通,處200元以下罰款。交警對於妨礙執法的情況,要明確基本原則,即對於輕微的“軟”妨礙執法行為,要慎用武力,以說服解釋為主,加強引導,適當使用口頭警告和徒手制止,慎用警械。
處罰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壹款第(四)項。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拘留。
規範自由裁量方案:
(1)初次違法且情節較輕,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積極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的,給予警告。
(二)再次違法的,認定為壹般案件,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三)有下列行為之壹,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1多次妨礙車輛正常行駛,或者因妨礙車輛正常行駛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二)被公安機關制止,不聽勸阻的;
3.妨礙車輛正常行駛,影響車輛正常行駛,造成危害後果的。
承辦部門:治安大隊、巡警大隊、派出所。
交通警察應當明確對於妨礙執法案件的基本原則,即對於輕微的“軟”妨礙執法行為,應當慎用武力,以說服解釋為主,耐心解釋,加強引導,適當使用口頭警告和徒手制止,慎用警械。對於暴力抗法的,要果斷處理,基本流程是“口頭警告-緊急支援-果斷制服-迅速清除-盯著案子-輿情監控”遇到執法障礙,妳要先口頭警告,同時及時報告支援,保持警力優勢,整體配合,共同戰鬥。如果暴力阻礙執法或者現場圍觀群眾較多,要迅速控制人員,帶離現場。要加強現場證據收集,做好案件後期處置的法律支撐,協助辦案單位依法查處。
二、不服交通違法處罰怎麽辦?
1,有權了解違法事實、處罰理由和依據;
2.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3.對處罰不服的,可在60日內向當地縣(市、區)公安局(分局)法制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4.對吊銷駕駛證、較大罰款、強制報廢車輛或者對車輛作出沒收決定的處罰,當事人有權要求舉行聽證。
中國的法律法規嚴格規範著我國公民的行為。對妨礙、阻礙交警的,壹般會進行處罰,也會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判決。所以執法人員在辦案時壹定要尊重執法人員,如果對案件不滿,會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絕不發生直接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