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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邊貿易體系的特點

多邊貿易體制是“各國在處理彼此貿易關系時必須遵守的壹系列國際規則的集合。”(1)以WTO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更加完備;(2)以WTO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更具可行性;(3)以WTO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更加持久;(4)其影響力大於原有的多邊貿易體制。

多邊貿易是指三個或三個以上的國家通過協議在多邊結算的基礎上進行的貿易,以平衡其整體的收入和支出。也叫多角貿易。經常發生因為兩國供應的貨物不對路或價格不太壹樣,以致進出口不能平衡,外匯收支困難。需要第三國或更多國家參加壹項協定,建立三國或更多國家的貿易,以實現其進出口的基本平衡。例如,有三個國家,即甲方、乙方和丙方,其中甲方支付超過654.38+00萬美元,乙方支付超過654.38+00萬美元,丙方支付超過654.38+00萬美元。從雙邊貿易來看,任何壹個國家都有654.38+00萬美元的順差,也有654.38+00萬美元的順差,但沒有兩個國家能夠保持貿易平衡。通過簽署多邊貿易協定,可以平衡三國的貿易差額。

世貿組織對中國貿易政策的審議有以下特點:

第壹,已經復習了很多遍了。自2001加入以來,中國* * *經歷了9次過渡期審議和8次貿易政策審議,成為受審議次數最多的成員。美國自2001以來9次被審查,排名第二。

第二,議員向我提出的問題很多。其他成員反復考慮了我們的問題。例如,這壹次,我們收到了來自39個成員的2562個問題,比排名第二的美國多壹半。

第三,中國參與審議的部門很多。2002年,我們建立了由商務部牽頭、60多個部門參加的貿易政策審議部際協調機制,認真組織和回應成員提出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二十四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所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中的承諾,給予國際服務貿易其他締約方和參加方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

第二十五條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管理國際服務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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