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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不發工資算拖欠工資?

法律分析:

逾期支付工資超過30日的,構成拖欠工資。壹般來說,具體的發薪日由雙方約定,法律上沒有強制性規定。只要單位壹個月發壹次工資,就是合法的,但是用人單位的工資延期日不得超過30天,否則就構成拖欠工資。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後30日內結清工資。超過30天不發工資,構成拖欠工資。沒有具體規定,單位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隨時離職。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壹次性結清勞動者的工資。如工資未結清,勞動者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不存在不發工資自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解除條件,勞動合同才能解除。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九十壹條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衍生問題:

退休工資怎麽算?

根據法律規定,享有財產繼承權的人是:遺贈扶養協議的受贈人;遺囑繼承的繼承人;合法繼承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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