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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系統

俄羅斯是總統制的聯邦制國家。不像中國。

1993年12月12日,俄羅斯聯邦舉行全民公決,通過了俄羅斯獨立後的第壹部憲法。同年12月25日,新憲法正式生效。這部憲法確立了俄羅斯的總統制聯邦國家制度。根據憲法,俄羅斯聯邦總統是國家元首,這是俄羅斯聯邦憲法以及人和公民的權利和自由的保障。總統根據《俄羅斯聯邦憲法》和聯邦法律決定國家的內外政策;總統任命聯邦政府總理、副總理和部長,並主持聯邦政府會議;總統是國家武裝力量的最高統帥,領導國家安全會議;總統有權解散議會,議會只有在指控總統犯有叛國罪或其他非常嚴重的罪行並經最高法院確認後,才能彈劾總統。根據《憲法》,俄羅斯聯邦議會是俄羅斯聯邦的代表和立法機構。聯邦會議由聯邦委員會(上院)和國家杜馬(下院)組成。聯邦委員會由俄羅斯聯邦每個主體的兩名代表組成:壹名來自國家代表機構,另壹名來自國家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能是批準聯邦法律、改變聯邦主體邊界、關於戰爭狀態和緊急狀態的總統命令、決定海外駐軍、總統選舉和彈劾、中央和地方關系等。國家杜馬是俄羅斯的立法機構,由450名議員組成,每四年選舉壹次。半數席位由全國225個主要選區各選出壹名代表,另壹半由得票率超過5%的選舉黨派分配。根據俄羅斯憲法,任何沒有跨過5%選票“門檻”的政黨,不僅不能參與政黨選舉席位的分配,而且該黨在地方選區作為獨立候選人選出的代表也無權單獨在國家杜馬組建議會黨團。國家杜馬主要負責起草和制定國家法律,審議總統對總理的任命,決定對總統的信任。國家杜馬有20多個委員會,包括國際事務委員會、安全委員會、國防委員會、立法委員會、經濟政策委員會和民族事務委員會。(國家杜馬最早成立於1906年。它在俄國時代是壹個選舉產生的立法機構,於1917年3月解散。1991年蘇聯解體後,俄羅斯於1993年12月選舉產生了第壹屆國家杜馬。但國家杜馬提起法律訴訟的決定和聯邦委員會解除總統職務的決定必須得到議會兩院全體議員的三分之二通過,且不少於三分之壹的國家杜馬議員必須提出建議。根據《憲法》,俄羅斯聯邦政府是俄羅斯聯邦的行政機關。聯邦政府由總理、副總理和聯邦部長組成。《憲法》還規定,所有聯邦實體(共和國、邊境地區、州、自治州和自治區)的權利和地位是平等的。俄羅斯聯邦主體的地位只有在俄羅斯聯邦和俄羅斯聯邦主體根據聯邦憲法相互協商後才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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