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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俄羅斯憲法,總統應該在幾天後簽署聯邦法律並頒布?

主要區別在於:第壹,俄羅斯憲法規定總統有權“決定國家內外政策的基本方向”;總統有權“發布命令和指示”,整個國家“必須執行”。也就是說,國家的內外政策由總統決定,即使議會有異議,也很難監督和修改。美國國家政策的方向由參議院決定,總統無權幹涉。第二,俄羅斯總統可以直接任命政府。俄羅斯憲法規定,政府總理的任命需經國家杜馬批準,總統有權任免副總理和各部部長,有權組建聯邦安全會議和總統辦公廳,有權任免武裝力量最高統帥部。也就是說,國家的主要人事權力全部掌握在總統手中。美國總統只有提名權,提交議會審批。第三,俄羅斯總統可以掌控立法權。根據俄羅斯憲法,國家杜馬通過的法案必須由聯邦委員會(上院)通過,然後由總統簽署,才能頒布生效。如果總統否決這壹法案,必須得到聯邦委員會(上院)和國家杜馬(下院)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同意。因此,議會很難通過總統不喜歡的法案,立法權受到極大限制。第四,俄羅斯總統有權隨時解散議會。俄羅斯憲法規定,如果國家杜馬三次否決總統提名的總理候選人,即使是同壹候選人,總統也有權解散國家杜馬;如果國家杜馬對政府提出“不信任”,總統第壹次可以置之不理。如果三個月內再次提出“不信任”,總統有權解散國家杜馬。特別是總統任命總理需要國家杜馬批準,但罷免總理和解散政府不需要經過國家杜馬,完全由總統決定。在這方面,俄羅斯總統的權力比美國和法國總統大得多。美國總統沒有權力解散議會。法國總統雖然有解散議會的權力,但在行使這壹權力時要“征求總理和兩院議長的意見”,說明解散議會不是總統單方面的權力行為。第五,議會很難罷免總統。根據俄羅斯憲法,如果總統“犯有叛國罪或其他嚴重罪行”,聯邦委員會(上院)可以罷免總統。但是罷免程序非常復雜和困難,所以總統解散議會比較容易,但是議會罷免總統非常困難,幾乎不可能。在美國,總統可以因叛國、賄賂或其他罪行、重罪或輕罪而被彈劾。對總統的彈劾由眾議院簡單多數提出,然後由參議院出席的三分之二多數議員批準。這比俄羅斯簡單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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