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由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犯罪嫌疑人將被人民法院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破門而入是法律規定的違法行為,是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經房屋所有權人或者有權機關許可,未經法定程序,擅自闖入他人住宅的行為。
判定非法侵入的標準: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2.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3.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強行進入他人住宅,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應予立案:
1.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經詢問或者教育拒不退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損毀、汙損或者移動他人生活用品,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死纏爛打,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強行侵入、封閉他人住宅,致使他人無法居住的;
5、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綜上,壹般來說,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達到五千元以上的,構成刑事責任的標準。如果是在私人住宅內故意毀壞財物,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毀壞財物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275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