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隱匿財產、惡意清償債務、虛構債務、虛假破產、虛假破產或者以其他方式轉移、處分財產的;
(二)逃跑或者躲藏的;
(三)隱匿、銷毀或者篡改賬目、員工花名冊、工資支付記錄、考勤記錄以及其他與勞動報酬有關的資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勞動報酬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數額較大”:
(1)拒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三個月以上且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累計數額在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範圍內,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法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如限期整改令、行政處理決定等。,將是“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後仍未支付”,但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知道被責令支付或者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除外。
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累計數額在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範圍內,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法律依據:《刑法》第276-1條規定:
1.以轉移財產、隱匿等手段逃避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或者有支付能力而未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後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1.法律上的知道是什麽意思?
明知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社會產生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後果發生,從而構成犯罪,是明知。知道自己在積極追求危害結果的發生,恰恰是過失的反面。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社會產生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後果發生,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