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兒子去世後,父母是法定第壹順序繼承人,但只是法定繼承人。如果簽了遺囑,就要按照遺囑分配和繼承財產。法定繼承是所有繼承方式中法律效益最低的壹種。法定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未就其遺產的處理立遺囑時,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範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的壹種繼承形式。法定繼承又稱無遺囑繼承,是相對於遺囑繼承而言的。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將繼承權轉移給繼承人的壹種繼承方式。在法定繼承中,可以參與繼承的繼承人、繼承人參與繼承的順序、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份額以及遺產的分配原則都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因此,法定繼承並不直接體現被繼承人的意誌,只是法律根據推定被繼承人的意思由其近親屬繼承他的遺產。適用法定繼承時,遺產按照下列規則分配:①繼承開始後,由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同壹順序的法定繼承人的份額壹般應當相等,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七條繼承順序為: (壹)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本部分所指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相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的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