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簽字按手印的法律意義。簽手印通常被認為是壹種法律行為,表示對某事的確認或承諾。因此,按手印的主體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才能獨立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對於父親來說,如果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那麽他就應該親自處理涉及自己權益的事情,包括簽字、按手印。如果父親因故不能親自辦理,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如委托代理人或直系親屬等。但需要註意的是,這種授權必須明確、合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如果兒子在沒有得到父親授權的情況下簽字並按下父親的指紋,這種行為可能構成無權代理或侵權。根據法律規定,無權代理行為對被代理人沒有法律效力,代理人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如果兒子的行為侵犯了父親的合法權益,父親有權要求兒子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此外,我們需要考慮所涉事項的性質。如果涉及的事項是重大權益或重要事務,如房地產交易、金融投資等。,那麽按手印簽名的要求可能更嚴格。在這種情況下,兒子在沒有得到父親明確授權的情況下,在父親的手印上簽名,更有可能被認為是違法的。
總而言之:
兒子簽父親手印是否合法,要看具體情況。壹般情況下,父親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沒有授權他人代簽的,兒子擅自代簽父親是違法的。因此,兒子在處理涉及父親權益的事情時,應尊重父親的意願和法律規定,避免擅自代為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61條規定: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的規定、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自己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162條規定: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171條規定: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終止代理權的,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