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摩托車不起訴的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情節明顯輕微,無危害的,不認為是犯罪。
犯罪已經過了時效。
被大赦免於懲罰。
依照刑法規定告知後才處理的犯罪,不告知也不撤回。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法律規定免除刑事責任的其他情形。
犯罪嫌疑人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或者免除刑罰的。
醉酒駕駛二輪或者三輪摩托車,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尚未造成他人輕傷及以上後果的,不能以犯罪論處;酒精含量超過160mg/100ml但在200mg/100ml以下,尚未造成他人輕傷及以上後果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酒精含量超過200mg/100ml,或者造成他人輕傷及以上後果的,應當給予刑事處罰。
法定不起訴適用於以下六種情形:(1)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被大赦令免除處罰的;(四)依照刑法應當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告訴或者撤回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規定免除刑事責任的。2.酌定不起訴,如果犯罪情節輕微,根據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或者免除刑罰,主要包括以下幾點:1。犯罪嫌疑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我國刑法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在國外受過刑事處罰的;2.嫌疑人是聾啞人,或者是盲人;3.犯罪嫌疑人因防衛過當或者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而實施犯罪,未造成危害的;4.準備工具,為犯罪創造條件;5、在犯罪過程中自動終止或自動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結果的發生;6、在* * *配合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
綜上,是邊肖關於兩輪摩托車醉駕不起訴標準的相關回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偵查終結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判,或者宣告無罪: (壹)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被大赦令免除處罰的;(四)依照刑法應當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告訴或者撤回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七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壹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應當同時予以釋放。對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沒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