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定金是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條件,定金是否交付對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根據合同本身的內容來判斷。
2.合同約定定金是合同成立或者生效的條件,支付定金的壹方不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主要部分已經履行的,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如果合同約定定金是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條件,支付定金的壹方不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尚未完全履行或主要部分尚未履行,則主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發生法律效力。
壹、二手房定金註意事項
1.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與上壹家關於房屋上市出售的委托協議。協議應包括房屋基本情況、房價、委托期限以及委托中介公司收取首付款的內容。
2.與中介公司簽訂書面中介協議。協議至少要包括房屋的基本情況、房價、保管期限、押金的處理方式等內容,並且必須加蓋中介公司的印章。
3.在與中介公司簽訂中介協議後實際支付定金之前,買受人還應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委托書委托中介代收定金。
4.中介公司收到委托書後,交付定金時應要求出具定金收據。收據不能只有中介公司的代理人簽字,必須加蓋中介公司的印章。
二、合同生效的條件
l、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前提。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只有經其法定代理人追認,才有效。所謂締約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行為獨立訂立合同並取得民事權利或者承擔民事義務的法律資格。
2.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所謂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具有壹定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行為。意願的表達是構成法律行為的壹個要素。真實的意思表示是有效合同的前提之壹。壹方因欺詐、脅迫或重大錯誤而訂立的合同往往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屬於無效合同或可撤銷合同。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公共利益。壹切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都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換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違反法律或公共利益是自然條件之壹。但必須註意的是,合同不違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違反當事人必須遵守的、不能協商變更的強制性法律規定。
4、合同的內容必須是確定的或可能的。合法成立的合同就像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因此,合同內容作為確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依據,對於判斷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後如何履行、發生糾紛時是非對錯都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6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應當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在實際支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超過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實際支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