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假日值班屬於加班,應支付三倍工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日或者小時工資標準的300%的工資。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上班的,用人單位不能補休,還要按照規定支付三倍的工資。不支付三倍工資是違反勞動法的。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日或者小時工資標準的200%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日或者小時工資標準的300%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下列節日休假: (壹)元旦;(2)春節;(3)國際勞動節;(4)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壹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連續工作壹年以上的工人有權享受帶薪年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衍生問題:
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怎麽算?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法定節假日綜合工資=法定節假日日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規定,企業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加班的,應當支付不低於職工日或者小時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日工資按月平均帶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例如,春節三天長假期間日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為: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3天×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