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定喪假多少天2021
?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有企業職工請婚喪假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1。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經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可酌情給予壹至三天婚喪假。二是員工結婚時,雙方不在同壹地點工作,在外地的員工直系親屬死亡,需要員工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距離遠近給予事假。三、在批準的婚喪假和旅遊假期間,員工工資照常發放,途中差旅費全部由員工本人承擔。根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80)29號、浙江省勞動人事廳、財政部(87)257號的規定,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和嶽父母或公婆死亡後,職工可以請喪假料理後事。(1)假期:經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1-3天喪假。(2)探親假:前往外地料理喪事者,可視路程遠近另給探親假。(3)工資待遇:工資照發,差旅費自理。
?二、向公司請喪假需要哪些證明材料?
?員工死亡時,其直系親屬有權享受喪假。壹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請假申請
?2.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
?3.戶口簿或親屬關系證明
?根據國家人社部門的規定,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可根據具體情況,經單位行政領導批準,給予三天喪假。如果是奶奶等旁系親屬,可以給1天喪假。但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並沒有明確規定員工請喪假時是否要出具親屬死亡證明和親屬關系證明。法律上對請假索要死亡證明沒有明確的限制,也沒有必須履行的要求。
?第三,喪假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壹條規定“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嫁娶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壹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