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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故意違背事實的表現

違反事實和法律枉法的具體方式有很多,有的是故意偽造、收集證據材料;有的引誘、賄賂甚至脅迫他人提供偽證;有的篡改或銷毀證據材料;有的故意歪曲對法律的理解,甚至無視法律規定;有的違反訴訟程序,壓制甚至剝奪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等壹下。法官枉法裁判必須發生在民事和行政審判活動中。

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使明知自己無罪的人被追訴,故意包庇明知自己有罪的人不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判決、裁定執行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他人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當事人或者他人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員以受賄罪實施前三款行為,同時構成《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的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依法承擔仲裁職責的人員在仲裁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出不公正的裁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錯案了怎麽辦?

1.如果認為判決錯誤,不服第壹審判決,刑事案件應在十日內向上壹級法院上訴,民事案件應在十五日內向上壹級法院上訴。

2.如果不服二審判決,也就是終審判決,就不能上訴。

3,但是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抗訴,或者向法院申請再審。時效期限為六個月。

4.在這裏,如果法院確實錯判了案件,國家可以賠償當事人因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造成的人身或財產損失。錯案責任追究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壹)實事求是,有錯必究的原則;

(二)錯案終身追究原則;

(三)依法審查,按程序確認的原則;

(四)責任、處罰原則;

(5)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枉法裁判人員徇私枉法,使明知自己無罪的人被追訴,故意包庇明知自己有罪的人不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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