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知識盲區,法官也是,所以律師會有壹個騷操作,叫做提供類似案例參考。是因為法官不了解案件的內容和論證過程嗎?不,法官太忙了,沒時間收集雙方都同意的案子。律師壹方面為法官節省時間,另壹方面為自己的想法和論點提供支持。
法官不是神,必然有盲點。
但是,法院也會消化這些不熟悉帶來的影響:法院將分為民事法院、商事法院、行政法院和刑事法院。原則上不同類型的案件,從立案庭到審判庭,從立案法官到審判法官,都交給最合適的人或者有經驗的人。
法官也無能為力,因為法官太少,案子太多。
我們過年前也就是1月份在朝陽法院立案,直到6月份才接到開庭通知。這是壹段很長的時間。同事的案子是去年8月立案的,6月才開始,間隔只有壹周。花了很長時間。按照程序,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壹審審理期限是六個月,但是案件太多,沒有辦法拖。沒有人會把這當成事實。
司法資源確實有限。以朝陽法院為例。即使妳有足夠的法官,妳也沒有足夠的法院。審理案件的時候,不僅要給法官排隊,還要給法院排隊。2008年10月018 01至7月2018 21,北京市法院* * *新收各類案件541475件,結案385178件。其中,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收案91627件,居全市所有法院之首。
朝陽法院有多少法官?算上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庭長、院長,最多的時候只有323人。平均每個法官手裏有300個案子,壹年就是600個案子。如果假期被砍掉,壹天會有兩個以上的法庭。我們怎麽會有時間無所不知呢?
所以法官不是神也不可能是神,有不熟悉的領域很正常。這對妳的案子是件好事。他對它不熟悉。他壹定要多咨詢律師的意見,要看妳的律師準備是否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