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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程序包括七個環節:

(1)簽署保薦協議。發起人協議是指發起人之間就設立公司達成的明確其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協議。發起人協議在法律上被視為合夥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二)訂立章程。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①公司名稱和住所;②公司的經營範圍;③公司註冊資本;(四)股東姓名或者名稱。⑤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⑥公司的組織機構、產生方式、職權和議事規則:⑥公司法定代表人;⑧其他需要股東大會規定的事項。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3)特殊情況下的行政審批。公司的設立壹般以規範化為原則,即只要符合《公司法》規定的設立條件,就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不需要行政部門的批準。

(四)發起人的出資。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擔保財產等進行固定價格的出資。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出資。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30%。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股東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股東未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還應當對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公司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實際價款明顯低於公司章程規定的數額的,由出資的股東補足差額:公司成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5)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股東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六)申請設立登記。股東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全體股東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7)領取營業執照。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註冊資本和經營範圍。

但是我國公司法第六條第二款?《但書》規定,設立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因此,法律法規要求設立公司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向主管部門申請並取得批準文件。

這個文件的獲得,意味著相應的主管部門,如醫藥、食品等,必須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同級,醫療方面需要衛生局,安全方面需要安監局,特種行業需要公安局,消防方面需要大隊或支隊。這就是行政審批中的前置許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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