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介紹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承認,並由國家強制力強制執行的,反映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誌的規範體系。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馬克思說:“社會不是以法律為基礎的,它是法學家的幻想。”
法律是由具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制定、修改、頒布,並由國家強制力實施的法律的總稱。
第二,法律精神
法律是最高的社會規則,掌握了法律就等於掌握了人類的命運。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應當由人民制定,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應當由人民掌握。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民族性質的純潔性,調和社會矛盾的有效性。
法律條文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是為了規範活人而不是死人。法律工具主義者將法律視為僵化的工具和壹成不變的教條。它違背了民主和法治的基本精神。法律是人類社會創造的對象,也是人類解放自己的工具,反過來影響人類社會的發展。
法律的特征和本質;
1,法律的特征
法律首先指的是壹種行為準則,所以標準化是它的首要特征。規範化是指法律為人們的行為提供模式、標準、風格和方向。同時,法律也是壹般的。它是從大量實際具體的行為中高度抽象出來的行為模式。它的對象是普通人,反復應用。
法律也是普遍的,即法律規定的行為準則依法適用於所有公民,除法律之外沒有特殊要求,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壹旦觸犯法律,他們將受到相應的懲罰,並得到教育和提高。
2.法律的本質
法律的本質是統治階級實現階級統治的工具。具體來說,是指國家根據統治階級的利益而制定或認可的,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行為規範的總和。法律是壹種歷史現象,隨著私有制、階級和國家的出現而產生。在* * *資本主義社會,當私有制、階級和國家消亡時,法律也隨之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