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業務部的朋友問了我三個問題:
1.被保險人不是同壹人,沒有第二個投保人。身故受益人為被保險人,被保險人身故。保單怎麽辦?
2.投資被保險人不是同壹個人,沒有第二個投保人。受益人是投保人的直系親屬,身故投保人身故。保單怎麽辦?
3.投資被保險人為同壹人,身故受益人為被保險人直系親屬,被保險人掛機。保單怎麽辦?
三個問題的核心是壹個,被保險人已經死亡,如何處理保單。那麽,在被保險人身故的情況下,保單中指定的身故受益人是否起到了作用?
?二、保單死亡的受益人
保單可以指定身故受益人,如果沒有指定,身故受益人是法定繼承人。
法定繼承人的第壹順序是父母、子女、配偶。
身故受益人以被保險人身故為條件,與被保險人關系不大,指定受益人也必須得到被保險人的認可。
?三。保單生存的受益者
保單也有生存受益人,生存受益人是生存受益人。
生存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險人,也可以是被保險人。現在很多年金產品通常都有萬能賬戶,萬能賬戶的受益人通常默認是被保險人。原本屬於被保險人的生存金因約定進入萬能賬戶,也由被保險人領取。
保險合同產生的紅利和合同終止後返還的現金價值也屬於被保險人。
?四、被保險人死亡後保險合同的處理。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同壹人,那麽如果投保人身故,被保險人身故並對身故負責,身故指定受益人將獲得身故保險金。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壹個人,如果投保人身故,與保單中身故的受益人關系不大。
保單會面臨投保人退保或變更的情況,由投保人的繼承人在投保人身故後對財產進行處置。此時,如果申請人沒有專門的財產分配公證,申請人的財產需要合法繼承,第壹合法繼承人是父母子女的配偶。無論退保還是變更申請人,都需要法定繼承人參與,事情會變得復雜。
因此,保單指定了身故的受益人。對於不是同壹人的被保險人,只考慮被保險人死亡,不考慮被保險人死亡。事實上,非常有必要考慮作為同壹人的被保險人所面臨的保單待遇,尤其是作為子女的被保險人。
那麽如果在被保險人身故的情況下方便解決保單問題,就需要指定第二個被保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