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審查目標公司的主體資格
對目標公司主體合法性的考察主要有兩個:壹是其法人資格,即目標公司是否合法設立、合法存在,包括其設立、註冊、股東情況、註冊資本繳納、年檢、公司變更、撤銷或註銷等情況。二是其經營資質,即是否具備營業執照中設立的從事特定行業或經營項目的特定資質,如建築資質、房地產資質等。
二。審查目標公司交易的合法性。
主要是審查目標公司的交易行為是否履行了特定程序,如主管機關的批準和公司相關機構的認可,目標公司的交易行為是否存在法律限制。
三。審查目標公司的資產
主要是核實目標公司資產的權利狀況,權利是否存在瑕疵,相應的資產是否被賦予相應的價值,資產是否降低了風險。
四。審核目標公司的債權債務。
主要是核實目標公司的債權實現是否存在法律障礙,實現的難度、風險以及債務的大小。
動詞 (verb的縮寫)審查目標公司的重要交易合同。
對壹個公司的生存和發展非常重要的交易合同通常包括長期采購或供應合同、技術許可合同、大額貸款合同、公司擔保合同、代理合同、特許經營合同、關聯交易合同等等。律師審查這些合同,以確定交易完成後合同中規定的預期利益是否會受到影響,這些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是否平衡,目標公司是否處於重大不利境地。
不及物動詞知識產權
律師要審查知識產權的狀況,比如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效期、分許可、侵權訴訟等等。
七、審查目標公司的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的安排。
主要考察以下內容:交易是否對員工產生影響,是否有相應的激勵措施,是否存在阻礙交易的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所付出的代價,是否有可行的解決方案或規避措施。
八。調查目標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訴訟或仲裁。
公司的訴訟或仲裁活動直接關系到公司的責任和損失的可能性。律師的審查重點將是這些訴訟或仲裁勝訴的可能性,以及可能產生的法律費用和賠償費用。
當然,以上是法律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但法律盡職調查並不僅限於以上內容,根據交易的具體內容可能還有其他內容。需要註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盡職調查都要審查上述所有內容。對於不同的交易內容,盡職調查的內容和側重點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