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罪的對象不同。壹般詐騙罪的客體是單純客體,即只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所以在犯罪分類上屬於侵犯財產罪。合同詐騙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既侵害了公私財產所有權,又侵害了國家合同監管制度,是相對更為嚴重的犯罪,故將其歸為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2.犯罪的客觀方面是不同的。根據法律規定,合同詐騙罪的客觀表現必須與合同有關,即行為人實施的欺騙行為必須發生在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而壹般的詐騙罪客觀上沒有這種特殊的限制。無論何時、何地、何事,只要行為人采取捏造事實、隱瞞真相的詐騙方法,騙取對方財物的,都可以構成本罪。3.犯罪主體不同。壹般詐騙的主體是自然人,單位不能成為犯罪主體;合同詐騙罪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實踐中,大多是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4.兩罪的數額認定標準不同。壹般來說,合同詐騙罪的標準高於壹般詐騙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八條壹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壹百四十九條第三人欺詐,致使壹方當事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壹百五十條當事人壹方或者第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脅迫對方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被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欺詐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