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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篇3萬字的關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文章。

寫作思路:確立中心,重點選材,確定重點,安排細節。在選擇材料時,要註意緊緊圍繞文章的中心思想,選擇真實、新鮮、有趣的材料,使文章的中心思想得到清晰、深刻的表達,具體如下:

事實面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中國人付出了高昂代價的現代常識。但這兩種正確的認識只停留在認知層面,很難成為生活中的堅實基礎;除了其他原因,我們還需要加上另壹個“平等”:在錯誤面前人人平等。

“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誰來評判真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誰來主導法律?如何判斷真理和活在法律中的人是有限的、錯誤的甚至有罪的,如何在崇高的真理和莊嚴的法律面前實現平等?最理想、最省心的辦法,就是讓那些無辜的、無錯的、甚至無限的“超人”來評判真相,活在法律中。

如果找不到,就需要假設有這麽壹個人,以便容易欺騙自己。美好的願望勝過催眠的藥物,讓我們難以從兩千年的美夢中醒來,總是幻想昏君之後是賢明的君主,貪官之後是清官。

歷經千百年的苦難,我們終於走到了壹個真理的入口:沒有過去,沒有現在,永遠不會有無辜、無錯、無限的賢明君王和清官,也不會有偉人、英雄、名人、聖人等等。他們掌握著真理,應該淩駕於社會之上。

我們曾經崇拜的,幻想的,寄予無限希望的偶像,結果卻是和我們壹樣局限的,錯誤的,有罪的人,而且大多數情況下,有罪的錯誤更嚴重。當我們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時,我們難過憤怒,想著萬壹易位,我們壹定要做公平的執法者。

當我們受到謬誤和武斷的壓迫時,我們的思想在壓迫中得到升華,我們決心做壹個堅持真理、尊重他人意見、具有寬容精神的人。壹旦到了社會底層,無產階級就把新世界的希望寄托在他們身上。

然而收獲的依然是失望。我們每個人都不是這樣。壹旦成為法官,總喜歡對別人做出錯誤的判斷。知道自己的局限,永遠不容易知道別人的局限。

毛主席在1942裏說過,不犯錯誤的人只有兩種:死去的人和未出生的人。後人可以向毛主席表達最大的遺憾,就是他沒有活到改正錯誤的時候,但是他壹定要被後人改正。

壹切錯誤思想都要批判,這是思想鬥爭的原則。但是誰來判斷這個錯誤呢?有些道理可以用現在的實踐來檢驗,有些道理需要用歷史和時間來沖刷。

壹個人的知識再豐富,相對於宇宙及其規律來說,真的是微不足道的。十個真理零代表無限,壹千個真理零代表無限。

真理壹旦過界,就成了謬誤。中國人喜歡說壞事可以變成好事,謬誤可以變成真理。另壹方面,波普爾認為人類所有的知識都是通過自己的錯誤獲得的。

但是,只有堅持錯誤面前人人平等,堅持爭論的雙方,或者說錯誤的雙方,即批評與被批評、批評與反批評、限制與反限制,按照對等、開放、誠實、負責的規則行事,才能完成從謬誤到真理的轉化,不斷從自己的錯誤中獲得真理,壹步壹步走出是非顛倒的混亂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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