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他人侵權迫使孕婦流產的,應當賠償孕婦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2.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人生活輔助器具和殘疾賠償金;
3、造成死亡的,還要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4、孕婦自行流產,任何人無過錯,無需賠償,孕婦自行承擔。
員工流產和工傷如何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職責受到暴力和其他事故傷害的。
如何合理支付人身損害賠償?
1,人身損害賠償,對受害人而言,是“壹次性支付”或“分期”壹次性賠償,加重了義務人的負擔,也容易使賠償對象不合理地分配和使用巨額資金。定期支付的好處是避免了賠償義務人因壹次性賠償金額過大而破產,也有利於賠償對象合理支出賠償金;
2.壹次性賠償增加了義務人的負擔,也容易使賠償對象不合理地分配和使用巨額資金。定期支付的好處是可以避免賠償義務人因壹次性賠償金額過大而破產,也有利於賠償對象合理支出賠償金。“定期支付賠償金也有風險。比如賠償義務人破產導致賠償失敗。此外,由於物價上漲等因素,20年定期給付的金額不變,可能會對補償對象的利益造成損害。因此,最合理的是定期補償金的數額可以根據物價、工資水平等統計數據浮動,並規定如何操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